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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110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,即日起至111年3月25日(星期五)前受理申請。
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
發佈單位 體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
點閱次數 350
公告內容

說明:請符合申請資格者,檢附以下資料:
一、戶籍證明:公私(國)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「選手」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,以利初審作業,未附戶籍謄本正本(不可省略記事)資料者,不予以審查。
二、賽事成績證明:110學年度第1學期(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止)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。
三、賽事秩序冊:請彙整封面、競賽規程、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(8所以上學校、隊職員及教練姓名)等佐證資料。
四、111年3月11日前檢附完整申請資料,親送學務處體育組,請於期程內提出申請,維護自身權益。
五、餘詳見附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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