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【轉知】有關109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一案,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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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0 年 3 月 05 日 |
發佈單位 | 圖書室 |
公告類別 | 活動競賽 |
公告等級 | 轉知 |
點閱次數 | 560 |
公告內容 | 說明: 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3月4日藝視字第1090000632 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徵件簡要說明如下,詳細請參見該案實施要點(如附件): (一)參選資格: 1、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。 2、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 (二)徵選組別與項目: 1、教師組:戲劇劇本(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)、短篇小說、散文、詩詞(109年為新詩)、童話。 2、學生組:戲劇劇本(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)、短篇小 說、散文、詩詞(109年為新詩)。 (三)參選受理期間:自109年3月2日起至同年4月13日止,採 取先線上報名(網址:http://web.arte.gov.tw /philology/)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,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親送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。 (四)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052臺北市南海路 43號);聯絡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。 三、檢附「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」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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