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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檢送本局預告「臺北市北投區『華固翡儷社區』所屬之戶 外公共區域,自113年12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」之 公告(如附件)1份,請查照。
發佈日期 2024 年 11 月 12 日
發佈單位 環境教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37
公告內容
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
4款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
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預告臺北市
北投區「華固翡儷社區」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(臺北市北投
區西安街2段201、203號),自113年12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
吸菸場所。
三、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
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本
案另載於本局網站(網址: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)公
告網頁。
四、貴機關學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,請於本
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(預定113年11月13日刊登
),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(如無相關意
見,則無須回復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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