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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為本局辦理113年度「學校餐飲衛生督導人員研習班」一 案,請貴校確認相關人員應備資格,依需求薦派人員參 加 ,並核予公假,請查照。
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11 日
發佈單位 環境教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474
公告內容

說明:
一、依據「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」第4
條規定,學校辦理餐飲衛生業務(含外訂餐盒食品),應
指定專人擔任督導人員,該餐飲衛生督導人員應具下列資
格之一:
(一)領有營養師執業執照者。
(二)大專院校餐飲、食品、營養、生活應用、醫事、公共衛
生等相關科、系、所畢業,並曾修習餐飲衛生相關課程
至少2學分者。
(三)大專院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,並具烹調技術士技能檢定
監評人員資格者。
(四)大專院校畢業,曾接受教育、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或其認
可機構所舉辦之餐飲衛生講習課程達32小時以上,持有
證明者。
二、本課程以協助學校餐飲衛生督導人員取得前揭辦法(四)
之資格為規劃,另本項目涉及中央獎勵金考核指標,貴校
指定之113學年度餐飲衛生督導人員(衛生組長或午餐幹事
或午餐秘書等相關人員),倘尚未具前揭辦法任一資格,
務請報名參訓,並請至二代表單填報113學年度餐飲衛生督
導人員名單及研習報名情形(表單編號:
20240709007)。
三、本次研習說明如下:
(一)課程時間:113年8月14日、15日、20日及21日。
(二)研習地點: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E102國際會議廳
(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)。
(三)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6日(星期五)止。
(四)報名人數限制:120人。
(五)研習時數:
1、全數完成本課程32小時者,核予學校餐飲衛生督導人
員研習時數、教師研習時數或公務人員進修時數各32
小時,並取得學校餐飲衛生督導人員資格。
2、請假逾7小時者予以退訓,不另依上課時數發給研習時
數證明,務請按規定完成課程。
(六)報名方式:
1、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113年7月26日(星期五)前至
「實體班期人事登入系統」(網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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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頁,共 3 頁
https://dcsdcourse.taipei.gov.tw
/personnel_login.php)完成本班期(代碼為
A04030)報名作業。
2、研習訊息將逕以E-Mail發送予研習人員與貴機關人事
人員,請多加留意。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,研習訊
息惠請貴機關人事人員再予轉知研習人員。
3、私立學校因需另彙整報名資料,請連結下列網址,於
113年7月26日(星期五)前完成線上報名(網址:
https://forms.gle/TceY8VU4cw3HrAUa7)。
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實體課程教育訓練教材置於:登入「臺北e大」 「實體
班期專區」 「16學員專區」 「講義下載」 「A04030研
習班」,參訓人員請於上課前瀏覽或下載,上課當日不
提供講義。
(二)參加人員請配戴學校識別證件,自備環保杯,並請搭乘
大眾交通工具,如有身體不適建議配戴口罩。
(三)貴校餐飲衛生督導人員如有異動,務請轉知新任承辦人
員報名參訓。
五、如有相關疑問,請洽幸安國小陳雨音營養師,連絡電話:
(02)2707-4191分機3205。
六、檢附研習課程表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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