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申請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(個人自學)注意事項與相關表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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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4 年 9 月 23 日 |
發佈單位 | 註冊組 |
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公告等級 | 轉知 |
點閱次數 | 265 |
公告內容 | 1.申請時間:113年10月1日(二)~113年10月31日(四)。 ★申請人需於113年10月31日23:59前,完成線上申請,並以PDF檔方式上傳各項申請文件,逾時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申請。 2.申請人需於113年10月31日(四)下午4點前將【申請書】、【委任書】(視請況填寫)及【家長需求表】親自簽名後拍照或掃描,再將紙本文件繳交至【國中】設籍學校承辦單位。 3.系統中一共有5處需要家長自行上傳處(格式如附件實驗教育個人申請計畫書,檔案皆使用PDF格式上傳至系統): (1)計畫書 (2)教學人員名冊 (3)教學環境照片 (4)戶口名簿(三個月內謄本)需詳細記事(學生戶籍需設於臺北市) (5)簽章表件(申請書、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) :【申請書】及【家長需求表】親簽紙本需掃描或拍照合併成同一檔案,轉成PDF檔上傳至系統「申請需簽章表件」位置。 4.審議進行期間如有需補件或參加複、決審會議,將使用「電子郵件」或「電話」方式通知相關訊息,如無相關聯絡,可於114年1月份至系統查詢審議結果,另申請結果通知書會寄送至「通訊地址」,請於系統填寫時確實檢查有無填寫錯誤,避免遺漏重要訊息。 ★請務必使用最新版申請表件(如下方附件,內含其他說明。) 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 https://teecid.tp.edu.tw/Home/AnnDetail/14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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