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臺北市教育局宣導,因將屆寒假及春節旅遊、學術交流及境外生返鄉期間,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。 |
---|---|
發佈日期 | 2020 年 1 月 06 日 |
發佈單位 | 環境教育組 |
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公告等級 | 轉知 |
點閱次數 | 698 |
公告內容 | 臺北市教育局宣導,因將屆寒假及春節國內外旅遊、學術交流及境外生返鄉密集期間,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發生,請廣為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。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(如附件),旅客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第1次處新臺幣(以下同)20萬元、第2次處100萬元以下罰鍰,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 |
相關附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