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勞動部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。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環境教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63 公告內容 因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,故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。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,機關(構)、事業單位、學校、法人、團體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,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,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。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.pdf89.3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.pdf 勞動部函 勞動部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勞動部函.pdf142.1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勞動部函.pdf 【2020-04-09】轉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關外籍人士在臺停留期限最新規定。 【2020-04-09】「地球日50周年紀念-愛的宣言大聲說!」及「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