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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理111年度「志願服務貢獻獎」申請, 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111年5月31日前至本市志工管理 整合平臺申請。
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02 日
發佈單位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349
公告內容

臺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5條及第7條規定,志工於本市累積服務時數在600小時以上,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,頒授志願服務貢獻獎獎狀及獎品。每人以受獎1次為限。
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,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111年5月31日前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(網址:https://cv 101.gov.taipei)依貢獻獎作業流程圖及申請流程說明進行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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