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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有關校犬、貓寵物登記相關事宜一案
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24 日
發佈單位
公告類別 研習資訊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372
公告內容

為協助完善各級學校犬、貓管理之需求並落實寵物登記資料正確,各級學校校犬、貓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寵物登記:
(一)校犬、貓原已用個人飼主身分辦理寵物登記,可於寵物登記系統變更增加備註為「校犬」,另如擬將個人飼主
身分改為學校之法人團體者,請攜帶寵物登記證及法人團體證明文件,向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附近的寵物登記站申請變更。
(二)校犬、貓尚未辦理寵物登記者,請攜帶寵物及法人團體證明文件,至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附近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辦理登記。
(三)上述法人團體辦理寵物登記須備證明文件詳如附件1、2。
(四)全國寵物登記站資訊可至該會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(https://www.pet.gov.tw/Web/O301.aspx)查詢;完成寵物登記之飼主,亦可至該網站查詢寵物登記資料。
另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自發文日起,於公開資訊項下已新增「校犬」查詢功能,供各界查詢運用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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