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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「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」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
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31 日
發佈單位 註冊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43
公告內容

一、依據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3月20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43012310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獎勵申請事項說明如下(詳如計畫內容):
(一)獎勵對象:
1、個人獎勵:
(1)通過考生獎勵:設籍本市4個月(含)以上。通過
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(含)以上級數
者。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。
(2)指導老師獎勵:申請個人獎勵考生之指導老師(限1名)得申請本獎勵。指導老師須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合格證書,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高級(含)以上合格證書。申請時應出具由通過考生及指導老師共同簽署之切結書。
2、族語家庭獎勵:
(1)設籍本市4個月(含)以上。
(2)同戶籍家庭成員達2名(含)以上通過同場次原住
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(不限通過級數),其中通過成員至少1名年齡須達18歲以上。
(3)個別家庭成員通過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。
(二)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額度如下:
1、個人獎勵:
(1)通過考生獎勵:中高級獎勵新臺幣1萬元、高級獎勵新臺幣3萬元、優級獎勵新臺幣5萬元。
(2)指導老師獎勵:指導考生通過中高級,獎勵新臺幣3,000元;指導考生通過高級,獎勵新臺幣6,000元;指導考生通過優級,獎勵新臺幣1萬元。
2、族語家庭獎勵:
(1)同戶籍家庭成員通過認證達2名,每戶獎勵新臺幣6,000元;若通過成員超過2名以上,每多1名即增加獎勵新臺幣3,000元。
(2)每戶最高獎勵新臺幣1萬5,000元。
(三)配合本府申請服務系統更新,114年3月24日前請至「市民服務大平臺」網站申請,後續請改至本市「台北服務09 通」網站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三、若有本案相關問題,請洽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承辦人:劉先生,電話:02-27208889或1999轉2081。
四、檢附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實施計畫1
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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