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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114年中秋節廉政倫理宣導
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03 日
發佈單位 人事室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8
公告內容

中秋節即將屆至,餽贈、邀宴情形較為頻繁,請恪遵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規定,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、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,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,並避免酒駕、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,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,及共同守護機關廉潔形象。

🔹受贈財物應登記  飲宴應酬不考慮🔸

🔸廉政倫理莫忘記  知會政風免爭議🔹

(廉政倫理規範第2點所稱公務員,指本府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,為最廣義之公務員。故不論經選舉、派用、任用、聘用、僱用、非編制內之人員在所不問,爰如本市行政法人進用人員、公立學校教師、市立聯合醫院醫事人員,以及本府技工、工友,皆屬本規範適用對象。)

🔍有關前開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、宣導短片及圖卡等,請參閱教育局官網/科室業務/政風室/熱門公告  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(第三股)專區

☎️ 倘有廉政倫理規範相關問題,歡迎聯繫教育局政風人員(1999轉分機1290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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