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114年中秋節廉政倫理宣導 |
---|---|
發佈日期 | 2025 年 10 月 03 日 |
發佈單位 | 人事室 |
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公告等級 | 公告 |
點閱次數 | 8 |
公告內容 | 中秋節即將屆至,餽贈、邀宴情形較為頻繁,請恪遵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規定,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、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,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,並避免酒駕、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,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,及共同守護機關廉潔形象。 🔹受贈財物應登記 飲宴應酬不考慮🔸 🔸廉政倫理莫忘記 知會政風免爭議🔹 (廉政倫理規範第2點所稱公務員,指本府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,為最廣義之公務員。故不論經選舉、派用、任用、聘用、僱用、非編制內之人員在所不問,爰如本市行政法人進用人員、公立學校教師、市立聯合醫院醫事人員,以及本府技工、工友,皆屬本規範適用對象。) 🔍有關前開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、宣導短片及圖卡等,請參閱教育局官網/科室業務/政風室/熱門公告 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(第三股)專區。
☎️ 倘有廉政倫理規範相關問題,歡迎聯繫教育局政風人員(1999轉分機1290)。 |
相關附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