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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【疫苗接種】12至17歲青少年COVID-19疫苗接種政策相關作業調整更新及本市學生接種配套措施
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08 日
發佈單位 健康中心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367
公告內容

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於本(111)年3月24日第2次臨時會議決議事項,調整國內12至17
歲青少年COVID-19疫苗接種措施及期程如下:

(一)自本年3月25日起同意Moderna COVID-19疫苗用於滿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之基礎劑及基礎加強劑接種;不同廠牌之mRNA COVID-19疫苗可交替使用,並建議第一劑與第二劑間隔至少12週(84天)。

(二)基於國際間監測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之通報情形顯示,青少年族群接種Moderna疫苗後心肌炎/心包膜炎之發生率高於其他年齡層,也較接種BNT疫苗者高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,爰接種前須充分告知接種Moderna COVID-19疫苗之保護效益、可能產生之副作用(含心肌炎/心包膜炎發生風險)及接種後應注意事項(附件1),並取得家長同意(附件2),經醫師評估後始得接種。

(三)接種疫苗後2週內應避免劇烈運動,28天內若發生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之症狀,例如:胸痛、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、心悸(心跳不規則、跳拍或顫動)、暈厥(昏厥)、呼吸急促、運動耐受不良(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、沒有力氣爬樓梯)等症狀,請務必立即就醫,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、症狀發生時間、疫苗接種時間,以做為診斷參考。

 

自111年4月6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為鼓勵學生接種積極防疫,由學校統一陪同學生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接種。
若有意願接種,請主動通知班級導師或健康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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