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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修正「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交通費補助表」核發說明第2點、第4點及第10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
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16 日
發佈單位 人事室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29
公告內容
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114年4月11日府授人給字第1143002484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明定本府非實施週休二日制或隔日制(輪1休1)機關學校,以及本府實施連續居家辦公之人員核發交通費規定,爰修正旨揭補助表核發說明第2點、第4點及第10點。

三、檢送修正「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交通費補助表」及其核發說明第2點、第4點及第10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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