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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
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
發佈單位 人事室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
點閱次數 219
公告內容

一、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(以下簡稱中立法)第9條第1項第1 款規定略以,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、其 他政治團體或「公職候選人」(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法規定申請登記為總統、副總統之候選人,以及依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公職人員之候選人),動用 「行政資源」(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、公款、場 所、房舍及人力等資源)編印製、散發、張貼文書、圖畫、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(按,無論上班或下班時 間,均不得為之)。 二、又中立法第13條規定,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 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,應禁止政 黨、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;並應於「辦公、 活動場所」(指供機關學校固定辦公或處理公務之場所) 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。三、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於112年9月12日發布第16任總統、副 總統選舉公告,預定於112年11月7日發布第11屆立法委員 選舉公告、112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、副 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之申請、113年1月 13日舉行投票。爰請確實遵守前開中立法相關規定,以示本府嚴守行政中立與公正之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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