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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公告衛生局修正發布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 中心場地收費基準」第三點、第六點及附表一案
發佈日期 2021 年 1 月 15 日
發佈單位 輔導室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390
公告內容

旨揭基準第三點、第六點及附表,業經該局以109年12月23日北市心衛字第1093179129號令修正發布。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發布令及臺北市政府公報109年251期影本各1份,詳如附件,請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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