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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臺北市111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,請校內學生踴躍報名。
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22 日
發佈單位 發展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381
公告內容
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北市國際教育中長程實施計畫。
二、為拓展本市國高中職學生國際視野,培育具國際認同、國際素養、全球競合力及全球責任感之國際化人才,本局辦
理旨揭計畫,內容摘要如下(詳附件):
      (一)甄選對象:就讀本市110學年度公(含國立)、私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及高中職一至二年級學生。
      (二)選送地區與名額
          1、加拿大卑詩省Campbell River市:正取5名(經濟弱勢學生至少1名),備取3名。
          2、美國:正取20名(經濟弱勢學生至少2名),備取5名。
          3、若有正取生放棄錄取資格,由備取生依序遞補,惟,倘正取生係於111年6月1日後放棄資格,則不再辦理遞補。
          4、若經濟弱勢學生甄選通過人數未足額,賸餘名額流用於一般學生。
      (三)報名資格
         1、年齡:民國93年(西元2004年)3月1日(含)以後-民國96年(西元2007年)8月1日(含)以前出生之本市在學學
生。
         2、在校成績:近2個學年度(108學年度第1學期至109學年度第2學期)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、英
文成績70分以上。
         3、日常生活表現:德行評量之日常生活表現項為「表現優異」以上,且未受小過 (含)以上之處分。
         4、英文程度: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(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,參閱CEF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)以上。如學
生未參加相關檢定,可由目前任教該生的英文老師出具證明。選擇赴美國交換之學生,除上述檢定資格
外,另須達美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要求英文測驗及格成績。
     (四)甄選方式:本計畫採校級初選及市級複選二階段進行甄選,方式如下:
         1、校級初選:申請參加學生於110年12月27日(星期一)前向學校提出申請,學校於111年1月5日(星期三)前完成辦理校內初選。

        2、市級複選:由本局組成甄選委員會,進行「書面審查」和「面談」兩階段甄選,面談時間以實際通知為
準,並預訂於111年3月7日(星期一)前公告錄取名單。

     (五)本計畫說明會預訂於110年12月11日(星期六)舉行,說明會流程及地點另行公告。另報名美國交換學生者須出席說明會並接受ELTiS英語測驗檢定,成績須達及格標準。

三、詳細資訊請越附件計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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