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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有關「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 材經費支用要點」使用其他(雜糧)類產品之補充規定, 請查照。
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20 日
發佈單位 環境教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96
公告內容

一、依據農業部112年11月9日農授糧字第1121074146號函辦
理。
二、本局112年10月3日北市教體字第1120141678號函(計
達),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
材經費支用要點第6點附件1第1點第1款第2目之(4)「其
他(雜糧)類紅豆、花生、甘藷及冰烤地瓜應為產銷履歷
農產品」。
三、農業部考量有機農產品為驗證農產品,且不得施用化學肥
料及化學農藥,生產及加工過程嚴謹,爰其他(雜糧)類
紅豆、花生、甘藷及冰烤地瓜等品項提供「有機」或「產
銷履歷」農產品均得申請食材補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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