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| 公告主旨 | 有關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一案 |
|---|---|
| 發佈日期 | 2025 年 11 月 27 日 |
| 發佈單位 | 人事室 |
| 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| 公告等級 | 公告 |
| 點閱次數 | 9 |
| 公告內容 | 為因應當前少子女化及高齡化社會發展趨勢,爰修正旨揭條文,刪除申請育孫留職停薪之限制,並放寬育孫留職停薪之一次最長申請期間,以及增列薦任以下主管育孫及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等規定,修正後公務人員申請育孫留職停薪,各機關不得拒絕,期間最長得至該孫子女滿3足歲止,以期營造更加友善之公務職場環境。 請詳閱附件 |
| 相關附件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