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臺北市政府府公告劃設「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 源管制措施」,自114年1月1日生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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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4 年 1 月 05 日 |
發佈單位 | 環境教育組 |
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公告等級 | 轉知 |
點閱次數 | 243 |
公告內容 | 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區域為:新生南路(舆羅斯福路交叉口)至松江路(與民權東路交叉口)南北向車道,檢附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公告及管制範圍圖1份。 自本公告生效日起,下列車輛全時段禁止進入本市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,違反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,處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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