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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臺北市教育局宣導,因將屆寒假及春節旅遊、學術交流及境外生返鄉期間,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。
發佈日期 2020 年 1 月 06 日
發佈單位 環境教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590
公告內容

臺北市教育局宣導,因將屆寒假及春節國內外旅遊、學術交流及境外生返鄉密集期間,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發生,請廣為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。

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(如附件),旅客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第1次處新臺幣(以下同)20萬元、第2次處100萬元以下罰鍰,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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