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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有關無 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於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 離期間,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 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,請查照。
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
發佈單位 環境教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
點閱次數 375
公告內容

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有關無
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於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
離期間,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
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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