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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志願服務獎勵一案,請志工踴躍申請,並請於110年7月30日(週五)前彙整申請推薦資料。
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21 日
發佈單位 輔導室
公告類別 活動競賽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494
公告內容

本案申請應備文件如下(請依序裝訂,每位申請人製作1
冊),並檢附審核資料檢核表(各單位彙整成1份):
(一)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:由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彙整所
屬志工申請案件後,繳交1份紙本;excel檔應另寄送至
edu_ ace.28@mail.taipei.gov.tw,並致電承辦人確
認,未寄檔案者視同缺件。
(二)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:除中文姓名外,應填具志工
「英文姓名」(應與其所持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上所載
姓名拼音相同),務請申請人於「申請人」欄位親自簽
名或蓋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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