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轉知111學年度扶輪之子扶助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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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2 年 9 月 16 日 |
發佈單位 | 註冊組 |
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公告等級 | 轉知 |
點閱次數 | 470 |
公告內容 | 一、助學金額度:每名學生一萬二千元。 二、扶助對象:
(一)申請本獎助學金者,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學生品行優良但資源欠缺之弱勢家庭。
2.學習困難編制於集中式特教班或分散式資源班,或具有其他學習困難者,經各管理老師或導師認定,亟需補助者。
3.學生家庭突遭變故,鼓勵有心向學的學子上進努力,使其能安心就學。
(二)檢附相關申請說明或附件:由導師或各管理老師書面說明。
三、每校至少3名,學校可視學生申請狀況排序提出3-10人申請,屆時會視學生狀況及本會認養情形核予補助。
四、申請辦法及獎助學新發放:
(一)由各級學校校長、師長、家長、社會人士推薦或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。
(二)請郵寄下列資料至本委員會評辦(10042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67號4樓「國際扶輪3482地區-劉幼方小姐」收或電子郵箱寄至ri.d3482@msa.hinet.net
1.填妥申請表(如附件1),並經學校推薦人、承辦處室及校長核章。
2.申請時間:111年9月6日至111年10月5日止(郵戳為憑)。校內申請期限至111年9月26日止。
3.本會將於111年10月底審核、通知並撥款(申請時請一併提供學校銀行帳號俾利撥款事宜)
(三)每學年申請一次,並於每學年期末前完成助學金發放;贊助款預計11月撥入學校,原則上希望學校分期(每月、每季或每學期)讓學生領取或協助購買生活及學習必需用品。
五、其餘詳盡申請相關說明請見附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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