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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資優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公告
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25 日
發佈單位 特教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
點閱次數 292
公告內容

一、本案申請學生必須先具有資優生身份方可提申請。(未具有資優資格者,需先參加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。)
二、本學年度校內第1次申請至111年9/8(四)、第2次申請至112年3/1(二)止。
三、如有疑問,可撥打27322935*215特教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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