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北市114年度無人機教育中心營運計畫書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無人機科技認識與應用能力,培養學生創新思維與跨域整合能力,向下延伸推動無人機教育課程,促進無人機教育發展,特辦理旨揭計畫,本次計畫重要資訊摘述如下:
(一)實施對象: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。
(二)實施期程:即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止。
(三)實施方式
1、本計畫依據各校實施內容、師資準備度、無人機教育應用及資訊科技創新性等進行審查後擇優補助。
2、參與學校應至少指派一名教師,參與中心辦理專業社群。
3、申請通過學校須至少開設1個無人機相關社團或至少3次專題課程,並指導1隊(含)以上學生參與本市無人機競賽。
4、計畫期程屆滿,應於規定期限上傳相關實施成果,未於期限內提出者,視同計畫未完成,本局得要求學校繳回全部或部分補助經費。
5、計畫學校應配合參與本局辦理無人機教育相關活動,推廣無人機教育課程。
(四)申請方式:撰擬附件「申請計畫書」,將核章後文件為PDF檔及可編輯檔,於114年5月2日(星期五)下午4時前,函報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(臺北市無人機教育中心)。
(五)補助內容
1、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8萬元,至多補助15校,經審查後擇優錄取。
2、業務費:包括鐘點費用、外聘講師鐘點費用、餐費、資訊設備維護費、1萬元以下需列帳物品及雜支等。
3、設備費:包含無人機及1萬元以上資訊科技相關設備;前述設備採購須與所提報課程計畫直接相關,補助額度以5萬元為限。
三、倘有任何疑義,請逕洽臺北市無人機教育中心蔡麟傑教師,聯絡電話:(02)22300506轉225,電子信箱:p327harry@mcvs.tp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