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114年至116年本府各機關(構)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(簡稱本府自費團保),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賡續承作,並自114年4月1日起生效,請同仁參考運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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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5 年 3 月 08 日 |
發佈單位 | 人事室 |
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公告等級 | 公告 |
點閱次數 | 58 |
公告內容 | 1.114年至116年本府各機關(構)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(簡稱本府自費團保),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賡續承作,並自114年4月1日起生效,請同仁參考運用。 2.檢附114年度保障計畫簡表及問答集等資料,相關資料同步公告於人事處網站/服務園地/本府自費團保專區https://dop.gov.taipei/cp.aspx?n=EA56BA3CA296DDF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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