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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「臺北市原住民族語教師平板電腦購置補助計畫」1份
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22 日
發佈單位 註冊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307
公告內容

說明:
一、依據市府原民會110年11月15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03010712號函辦理。
二、市府原民會為鼓勵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善用數位資源施教,減少其於授課交通往返上攜帶紙本教材之負擔,並考量平板電腦輕薄、攜帶便利,能同時滿足影像及聲音雙軌的學習輔助,有助於提升學生族語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並兼顧數位學習、落實環保減紙政策,爰訂定本計畫。
三、補助申請事項說明摘要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4個月以上,實際於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或本市各級學校擔任族語教師者,每人每3年以申請1次補助為限,已領取市府原民會前3年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單位補助購置電腦設備者(列為學校財產者不在此限),不予補助。

(二)補助額度:依實際購置金額補助80%,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。
(三)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,檢附當年度合法廠商開立之統一發票及明細(須有商品名稱及購買金額明細),登入本市「市民服務大平臺」(https://service.gov.taipei/)搜尋「臺北市原住民族語教師平板電腦購置補助計畫」填寫申請,受理時間至當年度12月20日止,逾期不受理。
(四)檢附文件:資料切結書、服務單位開立之當年度族語教學服務/在職證明書(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族語教師無須檢附)、合法廠商開立之統一發票、申請人金融帳戶存簿封面。
四、針對本案若有相關疑義,可洽市府原民會承辦人劉凱勛先生,電話:02-27208889/1999轉208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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